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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江在中钢协五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各位常务理事、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上半年协会开展工作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请予审议。

一、今年上半年协会开展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钢铁行业运行环境十分严峻,在这样的形势下,协会紧紧依靠广大会员,积极主动应对困难和挑战,按照第五次会员大会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会员单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务求实效。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钢铁行业重大问题,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积极反映行业、企业诉求。今年以来,由于钢铁行业运行更加困难,企业的诉求也更加突出和集中,为此及时召开企业生产经营座谈会、企业调研工作座谈会,组成多个调研组深入企业进行调研,集中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困难,形成相关建议。还在参加马凯副总理主持召开的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召开的相关会议上提出协会建议,并得到重视。

铁矿山资源税调整取得重大突破。税费负担过重是近年影响国内铁矿山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此,根据铁矿石价格变化情况,积极向财政部报送《关于调整铁矿山资源税标准的紧急报告》,建议将征收标准由80%降为40%,协会领导也多次带队到有关部委进行协商沟通。经过努力,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5月1日起依法适当下调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按40%征收,据测算每年为全行业减轻税费负担达90亿元左右。

落实公平税负取得成效。取消加工贸易项下免税进口钢材的优惠政策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国产钢材与进口钢材在加工贸易用材市场的公平竞争。国务院已经宣布,自2015年7月1日起首批取消加工贸易项下78个税号进口钢材免税政策,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40%左右,第二批清单已经报送国家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第三批清单。国务院办公厅已经要求由协会组织钢材加工贸易企业与国内钢材生产企业对接,推动双方自主选择,扩大国产钢材的使用。目前已与香港有关加工贸易行业组织进行有效沟通。

促进钢铁产品进出口财税政策调整取得进展。经不断努力,铬铁(含碳≤4%)、钼铁、钨铁、铌铁等进口关税2%暂定为1%,取消铬铁(含碳>4%)镍铁、热压铁块、废钢等进口2%的关税;为充分利用资源,钢铁行业部分可利用废料如锰渣(含锰大于25%)、钢渣、钒渣五氧化二钒(含量大于20%)等进口关税4%暂定税率为1%;取消钼铁、钨铁、硅钨铁、钕铁硼速凝永磁片、钕铁硼合金、其他铁合金20%的出口关税。有关部门已经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取消超细铁粉25%的出口关税,从而为国内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创造条件。此外,还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取消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提高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钢铁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取消重大装备进口耐磨钢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建议。同时,就实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建议国家要高度重视钢铁企业境外投资面临的税收环境问题,要完善对 “走出去” 企业的国内金融、财税、外汇等配套政策,为扩大钢铁产品出口提供相对宽松的出口信贷政策,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优惠贷款制度和鼓励境内外筹融资制度、境外税收抵免制度等相关制度。

绿色发展财税政策研究取得进展。重点开展的钢铁行业资源综合利用财税政策以及鼓励钢铁行业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财税政策适用可操作性方法,已经部分纳入国家正在修订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目录》中,目前正与相关部门协商,完善钢铁产品优惠政策目录,并协调钢铁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退税方法。在协会努力争取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并于7月1日执行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采纳了钢铁协会的建议:增加“废钢铁”用作“炼钢炉料”的增值税退税30%条款;取消增值税退税金额限制;明确“综合利用的资源为余热、余压的,按其占生产电力、热力消耗的能源比例计算有关退税”等规定。

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实行“营改增”政策研究。建筑业、房地产业用钢占总用钢量的50%以上,由于实行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地条钢企业在废钢采购和钢材销售方面不开票、偷逃国家税款,对会员钢铁企业造成不公平竞争和价格伤害。协会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主要用钢行业实行“营改增”政策研究,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国家有关部门汇报,积极推动营改增方案年内公布实施。

(二)加强行业运行分析与协调,努力做好稳市场工作。

加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努力做好行业月度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需要,不断调整月度分析报告内容;提高企业财务快报、钢材市场价格和钢材财务结算价格监测分析的时效性、有效性,监测系统覆盖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监测数据进一步完善,可比性及实用性进一步提高。今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与协会签署了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合作备忘录,主要是以协会中国钢材价格指数(CSPI)和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CIOPI)连套监测系统为依托,进行钢材和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监测分析工作。

继续坚持开展区域协调、品种协调工作。通过开展诚信经营和行业自律工作,加强企业间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的相互交流,探讨扩大市场需求、调整品种结构和提高服务水平的途径,引导企业自觉践行“没有合同不生产,低于成本不生产”的经营理念。对部分会员企业采取“低价策略,不计成本抢夺订单”、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做法,予以纠正和谴责,加强生产经营自律。

加强上下游行业生产运行分析与协调。面对下游用钢需求下滑的严峻市场形势,协会大力加强下游行业生产运行分析与相关调研工作,通过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下游行业协会等渠道搜集整理机械、汽车、家电、造船、集装箱、铁路、电力、石油管线、房地产等相关下游行业数据信息,召开下游行业协会座谈会,组织造船、汽车用钢供需座谈会,分析下游行业运行情况,高度关注下游行业转型升级对钢材需求的变化情况。

开展煤炭供应协调服务工作。召开企业煤炭供应工作座谈会,明确今年主要工作思路,利用钢铁企业煤炭采购信息交流平台,针对煤炭月度收耗存、采购国内和进口炼焦煤的煤质、配比以及焦化与高炉生产等主要指标,汇总《煤炭采购数据信息采集表》,同时将全国铁路、交通(港口)、电力及煤炭等行业每月生产运行信息及时反馈企业,实现信息共享,在引导企业理性采购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出台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做好跟踪调研,及时将钢铁企业进口煤炭过程中遇到的商检周期大幅度延长等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委反映。

开展对标挖潜促企业降本增效。扩大“对标挖潜”工作影响,编制的“对标挖潜”汇总资料成为企业考核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有力促进了企业降本增效工作。继续开展对标数据资料的分析加工;加强对钢铁企业成本变化情况的深入分析。受财政部委托,开展了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制定研究,年底前财政部将正式发布《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实施这项制度将进一步促进行业对标挖潜工作深入进行。

开展大高炉、冶金设备对标工作。继续推进大型高炉企业之间的对标,每月对19座4000立方米以上高炉和20座3000立方米以上高炉生产技术指标共108项汇总统计,并及时反馈给企业对标;加强冶金设备运行管理指标和冶金备件管理指标统计,在行业整体形势低迷的背景下,为会员企业对标挖潜、降本增效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全方位开展工作,积极应对钢材出口贸易摩擦。

近年来,钢铁产品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多,仅今年上半年,针对钢铁行业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就多达8起。对此,协会全方位开展应对工作。一是加强重点国家和地区对话与磋商,预防及化解贸易摩擦。今年上半年,先后与东盟、韩国、日本、泰国、印度、中国台湾地区等就钢铁贸易问题开展对话与磋商;应要求将中日、中韩钢铁官民对话由副秘书长级提升为副会长级。开展对话与交流不仅有助于消除外方对中国钢材出口的误解与恐慌,有效缓解贸易摩擦,也为在法律程序下协商解决贸易摩擦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强化重点案件应对工作。上半年召开贸易救济调查应诉协商会近30次。通过与俄罗斯钢管基金会磋商,促使俄罗斯申请人撤销了油井管反补贴调查申请。三是加强预警与出口协调,化解或延缓贸易摩擦。坚持每季度召开主要生产企业出口座谈会,对高风险地区和产品进行预警。建立对韩国出口热轧产品交流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出口情况;与中国台湾地区建立了按季度钢铁产品贸易预警制度。在有关部门指导及广大企业支持下,协会应对贸易摩擦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有效维护了会员企业的权益。

(四)继续做好铁矿石市场建设,积极促进非单一指数定价机制的形成。

充分发挥铁矿石价格指数作用。自今年2月份起开始进行进口铁矿石钢厂库存数据报送,自3月份起,指数发布内容增加“吨度”口径,同时采集的交易数据更加广泛,以完整地反映国内铁矿石市场全貌。按日发布的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CIOPI)也得到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有关部委肯定,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促使铁矿石价格波动更加贴近真实的需求变化,对稳定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现货交易平台的作用。目前现货平台交易量不断上升,市场参与者对平台交易价格关注度明显提高。北京和新加坡现货交易平台,2015年上半年共成交3900万吨(其中北京平台1600万吨,新加坡平台2300万吨),预计全年成交7000万—8000万吨。基于北京平台交易而生成的铁矿石现货基准价也已经成为市场关注的重要指标之一。会员企业普遍认为,平台的透明度高、交易真实,对把握市场趋势有很好的参考作用。自去年8月央行上海清算所推出国内首个人民币铁矿石掉期清算业务以来,平台基准价被纳入结算价格,衍生品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已经进入有益互动,目前基准价应用由现货市场延伸到衍生品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五)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促进两化融合。

通过参与科技部国家科技预测、国家关键技术选择,工信部《“十三五”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与产业共性技术指南》(2013版)修订,以及中国工程院《中国工业化中后期过渡阶段产业共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研究》等国家级科技战略规划研究与编写工作,引领行业技术创新方向并争取政策支持。组织有关企业及专家编写《钢铁材料及其绿色化制造流程技术材料》等10个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并上报科技部,为布局“十三五”行业技术创新工作打下基础。继续组织推进9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技术攻关,其中“钢铁工业节能新技术用耐火材料开发与应用”等3个项目已完成预定任务并通过验收,在原油货油舱用耐蚀钢腐蚀机理及制造技术、高炉热风炉高辐射覆层技术、新一代TMCP关键装备与技术等方面实现了原始创新并在行业进行推广与应用。其他在研项目也分别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资源节约型特殊钢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项目研发的节铬铁素体不锈钢、节铬型经济双相不锈钢以及节钼节铬型奥氏体不锈钢已经开始应用;“特殊钢生产流程关键技术开发与集成示范”项目实现了420毫米特厚板坯的连铸生产;“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废物循环利用技术与示范”项目通过含铬钢渣制备的微晶玻璃已经达到国家标准。同时,协助企业解决了3个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认真组织开展冶金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2015年冶金科学技术奖共有53家单位申报成果244项,提交专业评审240项,经专业组和评审委员会两级评审,最终向奖励委员会推荐获奖项目78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41项。

推荐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经协会推荐,宝钢等7家单位完成的“600℃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钢管创新研制与应用”项目荣获2014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钢研科技集团等5家单位完成的“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升级与集成创新”项目和鞍钢矿业等7家单位完成的“大型铁矿山露天井下协同开采及风险防控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二等奖,今年1月份受到国家表彰。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中,经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有3项推荐为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积极促进行业两化融合。成立领导小组,继续做好钢铁行业自动化和信息化专项年报等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荐会员企业成为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根据工信部两化融合工作方案,推荐马钢等4家钢铁企业列入第二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宝钢等企业的流程制造项目列入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结合原材料工业两化深度融合推进计划、钢铁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要求,着手开展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技术交流与推广,技术规范编制和重大工程示范等工作。

参与国家产业政策、重大规划等研究编制工作。就《中国制造2025》积极提出行业建议,并修改完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要素条件;全程参与《钢铁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起草编制工作,并协助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修改完善行动计划;按照工信部原材料司要求,结合已公告规范企业情况,起草《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并参与修订《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着手建立企业信息库和年度审查网上申报系统;参与工信部组织的《钢铁产业调整政策》起草、修订工作;落实国发〔2013〕41号文件关于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的要求,受国家发改委委托,会同有关单位组织行业专家对23个省市自治区263家企业的657个项目提出了审核意见。

全力推进钢铁行业产能预警系统建设。去年底中标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先导工程项目中的钢铁行业产能预警系统建设和维护项目后,今年全力推进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研究、预警系统设计开发等工作。目前基本完成钢铁产能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研究以及系统开发测试部署等工作,得到国家发改委等单位充分肯定,并在参与先导工程项目建设的所有行业中取得排名第一的成绩。该系统建成后,将发布钢铁产能预警信息,为国家相关部门研究调控方案、各地规划产业发展、金融机构调整授信额度、企业调整投资方向等提供参考,为行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六)深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作,促进重点品种的推广与应用。

依托已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各联盟主要任务,发挥联盟成员各自优势,合理配置创新资源,开展上下游产业协同创新,加快相关产品及技术的示范应用与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民用建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已着手推进4万平方米钢结构住宅示范楼项目以及新型低层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的研发与示范。研发的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体系在新疆某工程应用(2.4万平方米)。推出新一代装配式钢结构体系,加大对钢结构住宅的宣传推广力度。“耐蚀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已完成耐腐蚀油船货油舱用钢板、耐腐蚀石油天然气集输和长距离输送用管线钢、耐腐蚀油井管的关键生产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制定相关标准,促进产品推广应用。目前,正在开展耐大气腐蚀桥梁钢、铁路车辆用钢、输变电铁塔用钢研究。“海洋工程用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大型集装箱船止裂钢板、大线能量焊接高强度海工平台用钢、钻井隔水管、海底管线钢等产品以及船舶海工轻量化设计等内容开展相关研究,并积极筹备2015年海洋工程用钢国际交流会议。

(七)加强上下游合作,协助企业开拓市场。

加强钢结构用钢应用,调研了解港珠澳大桥、远大可建钢结构用钢情况,与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联合筹办2015年高强建筑用钢及钢结构应用发展论坛,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促进建筑用钢和钢结构建筑的升级换代。

通过与下游用户联合评价方式,积极促进企业进行产品的市场推广。2015年上半年,与中石油联合完成了山钢集团管线钢(Φ1219×33mm X80)、钢管(X80HD2)等产品评价;与三峡集团完成南阳汉冶、兴澄特钢、鞍钢等多种水电用钢联合评价,现已通过工程招标并实际应用。通过提高评价标准、控制评价数量等措施,促进国产钢材在重大工程中的应用。组织专家对沙钢的“600兆帕级抗震钢筋开发和产业化应用”、宝钢牵头的“铁镍基合金油套管关键工艺技术及产品开发”项目进行评价(鉴定)。

继续组织开展2015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工作, 共有75家企业229项产品申报,协会已经组织专家对重点产品进行现场核查和用户满意度调查;配合工信部开展2015年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马钢、兴澄特钢等企业积极申请参加品牌培育试点及示范工作。

围绕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重大工程和装备制造业用钢需求,组织征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按有关部门要求完成计划项目报批。今年上报标准计划项目共 194项,其中国家标准139项,行业标准55项。落实国家有关“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探索钢铁行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的可行性。

(八)积极开展节能环保工作,加大绿色钢铁宣传力度。

继续深入开展钢铁企业能效对标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国重点大型耗能钢铁生产设备(大烧结、大高炉、大转炉)节能对标竞赛”申报及专家评审工作,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对标挖潜。开展“钢铁工业‘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行动计划研究”,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召开“钢铁全流程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与环保管理提升研讨会”,研讨对钢铁企业行之有效的新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开展行业先进环保案例技术征集、汇编工作,为企业采用有效的先进环保技术措施提供重要参考。根据科技部要求,组织“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废物循环利用技术与示范”、“钢铁行业绿色制造关键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冶金过程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产业化技术示范”相关工作等,同时完成“钢铁行业绿色制造关键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项目验收。

通过《中国冶金报》,协会网站、官微等平台大力宣传全行业建设绿色钢铁取得的突出成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天津钢协、渤海钢铁集团、荣程钢铁、天丰钢铁和包钢等大力支持下,第三届全国绿博会“钢铁风情园”建设进展顺利,展现了钢铁行业孜孜追求绿色发展的新形象。

(九)推进统计工作创新,开展法治钢企建设。

规范钢铁行业重要指标计算口径。对全国钢产量、钢铁消费量、铁钢比、材钢比、进口铁矿石依存度等重要指标的计算口径规范化进行研究,依据《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统计规则,吸收有关研究成果,形成统一规范的计算口径和2014年指标值。

与时俱进,对信息统计产品进行必要调整。为适应《统计法》的要求和会员单位的需要,对钢铁信息统计产品进行必要调整,切实解决企业数据的有效保护与企业间交流的矛盾。并新增电子化的统计信息交流服务平台,极大地方便统计数据使用。同时,加强协会网、微信等信息媒介的服务功能,全力提升信息服务水平。

制订并出台法治钢企建设五年指导意见。根据国资委法治央企五年规划,结合行业实际制订《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法治钢企建设(2015—2019年)指导意见》,成为引导和促进钢铁企业法治能力持续提升的重要文件,也是我国工业行业里出台的第一个指导意见。同时积极开展法治思维和专业技能培训;并就反不正当竞争法、环保法实施的法律责任等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十)积极开展相关培训,认真做好行业奖励工作。

为会员企业提供相关培训。与大连商品交易所合作,为会员企业免费开展第二期商品期货高级管理课程(煤焦钢产业班)培训;针对青钢集团整体搬迁,积极组织专家为青钢制订了新厂区全员培训计划,并已完成六个培训项目。

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促进钢铁产能国际合作,与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联合开展中国—欧亚、中国—东盟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为国内钢铁企业与欧亚、东盟等国之间产能合作、对外投资和贸易创造良好条件。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组织开展“现代轧钢工艺及自动控制技术高级研修班”、“钢材产品内在及表面质量缺陷分析与控制技术高级研修班”等项目;组织进行钢铁行业首届技能知识网络竞赛,目前已有55家钢铁企业的(含企业管理的职业学院)2万余人报名参赛。

完成职业分类大典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冶金行业修订工作顺利推进,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冶金行业修订上报稿。职业分类大典历经4年半的时间,在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和众多企业的直接参与下,冶金行业的修订工作已基本结束,全行业共设置108个职业(含11个工程技术人员职业),248个工种。

(十一)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钢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要求,召开钢铁企业国际化经营座谈会;及时向企业通报情况,跟踪和推动有关项目进展,如中冶集团、马钢、中钢集团(下属吉林机电设备公司)与哈萨克斯坦的合作项目都已签署工程合同或合作备忘录。积极组织了同东盟、印度、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和磋商,同拉丁美洲钢铁协会重签了合作备忘录,和阿拉伯钢铁联合会重建联系。

组织召开第十二次中国东盟钢铁交流会、中印钢铁交流、中韩热轧板贸易磋商;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冶金工业展;召开第十三届钢材市场和贸易国际研讨会,第八届中国金属循环应用国际研讨会、第三届中国耐火材料生产与应用国际研讨会;组织国内企业参加了在德国、美国等国家举办的冶金展览。

各位代表:

协会开展上述工作,得到了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每一项成绩都是在会员单位积极协助和参与下取得的。在此,我谨向全体会员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下半年协会重点工作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钢铁行业转型发展既有机遇,但同时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广大会员单位,努力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加强自律的要求,认真做好下半年工作。

第一,要突出做好防风险、控成本、增效益工作。

下半年要特别把防风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企业大力降低财务费用和经营成本,盘活资金存量,去除低效率的附加成本。引导企业注重现金流管理,注意资金、汇率风险,防止出现失血性经营;控制贷款规模,努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加强市场风险预期分析,充分发挥钢材、铁矿石价格指数的作用,引导企业理性采购、销售。加强企业效益结构变化的分析。重点是对企业利润结构、成本费用结构和资产结构等变化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加强专题调研,选择经济效益变化较大的企业(如盈利大户、亏损大户和负债较高的企业)进行调研或组织专题研讨,同时继续做好对标挖潜工作以及《钢铁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编制、发布和推行工作。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调整对行业带来的影响,特别要加大政策落地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预测分析。

第二,推进行业自律、法治钢企建设,努力做好稳市场工作。

进一步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行业自律规约,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在当前困难的形势下,要继续把控产量,“不给钱不发货,没有合同不生产,低于成本不生产”作为行业共同应对严峻形势的重要举措。做好专项产品市场、区域市场的协调和自律,避免恶性竞争。通过法治钢企建设,着力加大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促进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不断提升,使钢铁企业真正成为依法治理的企业法人,诚信守法的经营实体和公平竞争的市场主体。

加强原料、钢材市场和主要用钢行业市场的趋势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对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及时进行信息引导。加强铁矿石市场供求分析和进口铁矿石预警工作,关注铁矿石依存度和供应集中度发展动向,继续做好建立公平透明铁矿石市场环境的相关工作。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涉及行业、企业重大利益方面工作要务求取得新进展。

尽管国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企业反映资金严重紧张,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协会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同时呼吁减免各种不合理的基金和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努力为企业经营和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继续做好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的定期汇报工作,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联系沟通,反映会员企业的诉求。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城市钢厂搬迁问题,协会要抓紧调研,形成行业的意见提交政府部门;针对企业反映环保设施改善方面存在的政策、标准问题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

抓紧完善铁矿石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方案建议并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使钢铁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实现对接,促进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顺利实施;协助做好第二批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产品清单相关工作,促进其尽早公布实施;继续研究进出口关税退税政策,细化钢铁产品进出口税目,进一步完善钢铁产品的出口关税和退税政策建议,特别是研究高附加值钢铁产品出口财税政策和进口免税政策调整建议。

第四,进一步做好促进钢铁工业转型升级相关工作。

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改造制造业、创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业的政策,重点做好《中国制造2025》、《钢铁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和《钢铁产业调整政策(2015年修订)》等重大产业政策在钢铁行业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行业两化融合工作,研究行业两化融合重点领域及发展方向,组织开展两化融合、智能制造先进技术交流,着手进行相关技术规范编制和先进工程示范。积极建议政府设立相关科技专项,通过国家科研资金引导,带动共性技术的研发,同时做好已有项目的组织工作,继续就重大共性技术问题,组织行业专家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推广。

继续推进上下游战略合作创新平台建设。实现钢材产品制造技术与标准、用户应用技术与设计规范、产品加工与服务多环节的有效衔接,推进跨行业开拓市场,跨行业联合协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钢铁与下游用钢产业战略合作,加大高强螺纹钢筋推广应用;推进船用耐蚀钢、海洋工程用钢、高性能电工钢、钢结构房屋用钢等上下游产业创新联盟、共性技术研发联盟的组建和培育工作。

重点研究加快钢结构应用的相关建议,加强对用钢结构、用钢量及需求结构升级的调研分析;在标准修制订、组织联合研发、推广使用方面加强组织协调。

第五,认真总结、交流和宣传企业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坚持改革创新,建设绿色钢铁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

总结企业在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以及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方面大胆探索的成功经验。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积极促进国有、民营钢铁企业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就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股权多元化开展调研;大力宣传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完善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企业间交流;及时就企业转型升级、深化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继续加大力度开展行业正面形象宣传。当前要重点结合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增进社会公众对钢铁工业发展和进步的了解。要重点宣传城市钢厂与城市融合发展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充分发挥中国冶金报、协会网站、协会微信等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会员企业建设绿色钢铁取得的成绩,这里我也呼吁会员企业积极参加这项活动。

第六,继续推进国际合作,落实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相关工作。

及时与企业沟通,推动有关项目进展;调研了解沿线沿路国家钢铁市场和投资合作项目信息,为企业牵线搭桥、做好咨询;梳理国际交往渠道,重签合作备忘录,启动同南美、中东、印度和俄罗斯钢铁协会的对话;加强企业外事和国际合作部门人员联系,酝酿成立行业单一服务平台的可能性;认真完成商务部委托的东盟、欧亚两个发展援助培训项目,做好2016年项目申请工作,为国际产能合作创造良好氛围;组织好第十五届中国钢铁原材料国际研讨会、第十三届中国炼焦技术及焦炭市场国际大会、第九届上海国际不锈钢展览会、哈萨克斯坦国际矿山和冶金大会及展览会、印尼国际采矿、选矿及冶炼设备展览会等国内外会展活动,促进钢铁产品和冶金技术装备出口,推动国际产能合作。

与此同时,协会机关的其他各项工作,也将按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完成。衷心感谢会员单位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帮助和支持,真诚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网站)